今天是:  

始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三定方案”

 

始府办〔2010〕47号

 

 

印发始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

《始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月九日

 

 

 

始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始兴县委、始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始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始委发〔2010〕9号),设立始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挂始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县经济贸易局职责,以及县科学技术局(县信息产业局、县知识产权局)信息产业的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产业发展规划、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三)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五)编制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和办理工作,参与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提出促进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六)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有关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研究产业转移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九)负责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城乡市场,组织开拓国内市场,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状况,承担组织实施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依法对酒类、生猪屠宰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茧丝绸生产流通协调工作。

(十)负责中小企业(含乡镇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服务,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共享、电子政务建设、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

(十二)负责全县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十三)协助推进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和协调管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四)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五)组织协调全县煤炭、电力、油品等供应,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七)指导协调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发展,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卖管理。

(十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拟订本局年度计划,建立健全本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起草综合性文件和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保密、政务公开、新闻报道、政务信息、招商简报;负责联系和安排领导的外事活动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文明小区的后勤、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定有关工作;党务工作、工、青、妇工作、信访、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和案件;对干部履行首问责任制等制度的贯彻进行督办;组织协调局机关及系统内开展公务员知识等培训教育。

(二)贸易能源股。

1.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负责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

2.宏观指导,工业商贸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物流管理的推广,参与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及技术性贸易壁垒研究与应对工作,指导行业开展产业安全的有关工作。

3.组织实施轻纺、机械、汽车、石油、化学、煤炭、冶金、有色金属、稀土及流通服务等产业政策,开展产业竞争力研究。

4.实施国家、省、市有关车辆生产准入的有关工作。

5.拟订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等。编制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建立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性文件、按规定对租赁、旧货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老旧汽车更新、报废汽车管理。

6.编制酒类、盐业、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生猪定点屠宰等行业发展计划并依法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审核和发放相关行业的经营资格的审定工作。

7.负责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履行国家、省、市有关化工的各项国际公约。实施与监控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有关的监督管理,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实施行政管理。

9.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生产中电力、燃料等能源物的运行调控方案,指导企业合理利用能源、节约能源等综合利用工作。

10.编制和实施近期电力生产和供应的调控、配置方案,监管电网调度,协调处理电网运行。审核上报煤、油经营单位的经营资格,负责编制实施全县煤、油的调控配置方案,组织协调工业环境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指导推动节约用电工作。

(三)技改经运股。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规范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负责企业规划型工作。

2.参与制定与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及其投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的重大问题和生产中涉及财政、金融等问题。

3.负责掌握工业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协调工业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生产中涉及的政策性问题。

4.指导工商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工商领域投资与技改项目的审核上报和协调落实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企业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及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法规、政策和措施;指导企业申报国家、省级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申报项目引进设备免税、国产设备抵税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5.指导工业、商业等行业的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工业、商贸企业推广ISO9000族标准等现代化管理工作,协调分析重大生产质量事故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6.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提出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及增值增效的有关措施,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职责。

7.提出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及相关兼并、承包、租赁工作的有关政策并实施监督。协调解决外资企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反倾销、反补贴的国内工作和茧丝绸协调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外资开办商品零售、批发企业。

(四)外经股。

1.负责管理全县进出口商品目录,办理进出口贸易、一般贸易的进出口物资的申报工作。

2.掌握全县进出口业务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负责全县一般贸易的进出口许可证的管理。

3.负责一般贸易和“三来一补”企业的出口退税稽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开拓国际(境外)市场规划,研究和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含电子商务),依照法律、法规核报或核准各类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和国际货运代理资格。

4.申办和组织赴国(境)外举办展销会、洽谈会,协办境内各种对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等,协调指导对台贸易,指导外经贸仓储行业管理,指导出口广告宣传。

5.拟定和执行机电产品进出口计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管理机电产品进出口目录,编报和执行机电产品配额的年度进口方案,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参与国际招标,分析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报送有关动态。

6.负责局本部及所属单位出访考察项目的审核工作和持多次往返港澳地区人员的审核上报工作。

7.审批或转报外商投资项目的设立,申办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核报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

8.指导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情况。

9.宏观管理加工贸易工作,核准县管理权限的加工贸易业务,分析加工贸易发展情况。

10.会同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工作,定期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外经贸局报送有关动态,提出有关建议。

(五)引进股。

1.参与制订外商投资战略及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

2.参与组织全市性以上大型经贸洽谈、招商引资展销等重要活动,组织开展投资促进信息化建设,负责与境外投资机构联系交流。

3.负责拟订本地区横向经济技术协作计划及实施方案、规定和措施。

4.协调招商业务,服务投资项目。

5.负责与外地建立经济协作关系,沟通行业与兄弟省、市、县的对口协作渠道,开展市内外和区域的交流与协作。

(六)财会企业管理股。

1.负责全县外贸出口总值计划、收汇计划,主要出口商品计划以及利用外资计划的编报和下达,并协调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涉及外经贸的外汇、税收、信贷、价格、保险等政策。

3.负责对外贸易业务和利用外资业务的统计工作和本局信息发布、政策法规研究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及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指导外经贸行业的财会业务。

4.负责编报全县外经贸的动态简报。

(七)信息产业股。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对全县信息产业及信息市场实施行政管理。

2.负责组织拟订全县信息产业年度计划和实施。

3.组织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推动信息化的普及教育。

4.协助有关部门保障通信与信息安全。

5.承办上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

四、直属单位

县中小企业局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协调相关部门对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创新,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担保体系建设;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指导中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结合、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优化调整;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

五、人员编制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中小企业局局长1名(由副局长兼任)。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

六、其他事项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负责调节近期国民经济运行、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综合经济部门,主要是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做好近期经济运行分析、预警和信息化推广应用,搞好综合协调服务。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七、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地址:广东始兴永安大道新政府大楼3楼

联系人:谢晓芹

电话:3334579

传真:3337998

邮箱:jxj@gdsx.gov.cn

邮政编码:512500

 

 

主题词:机构  经济和信息化△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局,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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