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马市镇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0〕17号)、及《关于印发<始兴县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始委发〔2011〕1号)精神,结合马市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二)研究制定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抓好自身和所属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四)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发展镇域经济。

(五)抓好全镇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六)抓好武装部、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

(七)抓好社会事业和镇村基础设施建设。

(八)办理上级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马市镇机关设置7个综合性办公室。

(一)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

负责党委(纪检监察)、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助手作用、提供信息作用、协调组织作用,为党委、政府献计献策;及时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拟办、承办、催办、传阅、清退、立卷归档等工作;保守秘密,认真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务安排,负责记录、整理和保存各种会议资料;协调各办公室之间关系;承担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日常工作;做好考勤、车辆、膳食等后勤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发展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引导农村经济有序发展;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制定本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负责镇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做好企业的调查研究;负责拟定镇企业发展规划及指导年度计划,检查督促计划任务的完成,并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业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保证安全生产。

(三)规划建设办公室

负责协调规划、国土、城管等部门搞好村镇建设、土地管理、市镇管理、环卫等工作;负责办理本镇范围内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征地、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办理生产建设、公共建筑、公用设施、个人建房等建设项目的手续;负责违章占地、违章建筑的查处工作;负责搞好城区的镇容镇貌,指导村级做好村容村貌的改造。

(四)农业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检查督促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掌握、反映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动态信息,研究、总结有关问题,推广典型经验;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负责本镇农业综合规划、农村资源开发和利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复产工作;加强对本镇农田耕地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社会公共事业发规划;负责救灾救济、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救助弱势群体;负责残疾人管理、慈善、老龄工作;负责殡葬改革和镇敬老院管理;负责农村低保、五保、医疗救助等工作;负责农村社会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与村民自治建设工作。

(六)计划生育办公室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县下达的人口计划和计划生育各项任务要求,制定确保指标完成的计划、措施,对村(居)委一级的计生业务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抓好镇、村(居)两级的婚育学校建设;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以计划生育服务所为阵地,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按政策规定为申请生育、外出、流入的人员办理、出具有关证明(件),并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落实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优待政策。

(七)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科级)

负责制定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抓好全镇维稳和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和创建活动;组织协调辖区内各有关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社会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搞好群防群治;掌握辖区治安动态,做好治安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做好普法教育、法律服务工作。

三、镇属事业单位

(一)农业技术推广站

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产业政策导向,正确引导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新农药等新型农业科学技术和增产措施;负责植保工作,做好各种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指导病虫防治工作;组织农业科技咨询服务、农业技术讲座、农业技术培训,搞好农业科技队伍建设;供应优质优价的农药、种子,为农户提供优质服务。核定事业编制2名,经费财政核补。

(二)文化站

组织开展各类文体娱乐活动,繁荣地方文艺创作,活跃地方群众文化;举办各类文化培训班和知识讲座,指导村级文化室开展各种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和保护工作,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地方特色文化发展;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本地文化市场。核定事业编制1名,经费财政核补。

(三)计划生育服务所(计生服务队)

负责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宣传;开展季度环情、孕情监测,提供妊娠和避孕的医学检查、B超查环查孕服务,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开展避孕节育技术、生殖保健综合服务和优生咨询服务,协同卫生部门做好母婴保健工作;负责避孕药具的计划编制、供应管理、仓储管理及指导村(居)委会做好避孕药具保管、发放等工作;建立健全育龄人群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技术档案,做好统计报表和资料保管工作。核定事业编制10名,经费财政核拨。

(四)劳动保障事务所

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统筹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工作,维护外出务工人员权益;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加强劳动力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城镇医疗保险工作;做好与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相关的调查和统计工作。核定事业编制3名,经费财政核补。

(五)畜牧兽医水产站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畜牧兽医、水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条例,拟定并组织实施本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水产技术推广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畜禽疫病防治、检疫检验、兽药饲料监督管理,开展畜禽品种改良以渔业资源增值保护等工作;负责畜牧、水产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负责畜牧兽医和渔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宣传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核定事业编制3名,经费财政核拨。

(六)林业站

协助镇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林木采伐工作,做好林木采伐设计、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林业部门和镇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查处授权范围内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核定事业编制6名,经费财政核拨。

四、人员编制

马市镇行政编制47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兼任人大主席)、副书记2名(其中兼任镇长1名、专职副书记1名)、党委委员8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人大专职副主席1名、副镇长1名、武装部长1名、综治办专职副主任1名、专职党委委员1名)、副镇长2名。后勤服务人员数4名。

五、其他事项

(一)乡镇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有关综合性办公室或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相关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二)不再按比例核定乡镇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改为按行政编制的10%左右核定后勤服务人员数,原在编在职后勤服务人员占用后勤服务人员数并按原制度管理。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地址:广东始兴县马市镇s244省道马市镇镇政府

联系人:简思凤

电话:3212138

传真:3212222

邮箱:msz@gdsx.gov.cn

邮政编码:5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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