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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

 

始兴县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106号)精神,始兴县林业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确定如下:

一、改革内容

(一)保留的单位

1、保留始兴县森林资源管护大队,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负责管理和保护林业资源,维护林区正常秩序;巡查林木伐区、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秩序;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法违规砍伐林木和毁坏林地及森林资源案件。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科级),副大队长2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2保留始兴县林业局林场管理总站,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县属国有林场的土地、资产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生产经营方案;负责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管理与利用;指导和监管非公有制林场的申办、发证、年审、生产和验收等。核定事业编制8名(含林区公路管养站2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兼任林区公路管养站站长)。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3、保留始兴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副科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执行有关林业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林业产权交易提供场所;发布及传递林业产权交易信息;审核林业产权交易主体的资格和交易条件;撮合买卖双方交易,出具林业产权交易凭证;登记、统计林业产权交易情况并定期向林业产权交易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报告;调解林业产权交易纠纷;依据交易规则和章程履行的其它职责。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人员经费自筹。

4保留始兴县林区公路管养站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林区公路勘测、设计、施工及林区道路维修、养护工作。核定事业编制2名,在林场管理总站内部调剂,其中站长1名(由林场管理总站副站长兼任)。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5保留始兴县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正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管理、协调全县各乡镇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基层林业站开展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生态公益林调查规划工作,负责生态公益林调整、变更等核查工作;编制全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表,监督补偿资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

6保留始兴将军栋县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正股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或者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参观、旅游等活动。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人员经费自筹。

7、保留始兴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正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及其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全县森林病虫防治与检疫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临测、指导和咨询植物、花卉的日常检疫、木材的检疫办证;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试验和推广,维护林业生态安全。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站长1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

8、保留韶关市水南木材检查站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省及其他有关木竹运输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依法检查运输木材、林产品和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车辆;在授权、委托范围内查处违法运输的木材、林产品及野生动、植物和产品;依法管理辖区内的木材市场,对上市交易的木材、林产品和野生动、植物及产品进行检查验证。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9保留始兴县龙斗木材检查站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省及其他有关木竹运输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依法检查运输木材、林产品和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车辆;在授权、委托范围内查处违法运输的木材、林产品及野生动、植物和产品;依法管理辖区内的木材市场,对上市交易的木材、林产品和野生动、植物及产品进行检查验证。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10保留始兴县亚吉山木材检查站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省及其他有关木竹运输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依法检查运输木材、林产品和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车辆;在授权、委托范围内查处违法运输的木材、林产品及野生动、植物和产品;依法管理辖区内的木材市场,对上市交易的木材、林产品和野生动、植物及产品进行检查验证。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11保留始兴县下窖木材检查站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省及其他有关木竹运输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依法检查运输木材、林产品和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车辆;在授权、委托范围内查处违法运输的木材、林产品及野生动、植物和产品;依法管理辖区内的木材市场,对上市交易的木材、林产品和野生动、植物及产品进行检查验证。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12保留始兴县林业科学研究所(县林业苗圃场)正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进行林业科学技术研究,促进林业发展,开展林木遗传育种研究、森林培育研究、森林保护学研究、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研究、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研究、水土保持与防治荒漠化研究。开展新品种引进、示范和推广,管理基层林业技术推广工作、直接服务于基层林业生产单位和广大林农;推广林木改良技术,承担林木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制定林业产业生产技术规范,生产技术标准,指导林农转变生产方式,示范推广标准化林业生产技术,组织实施规模化集约化丰产林栽培产品基地建设;开展林业技术培训工作、科技咨询服务、宣传普及、指导。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

13留始兴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正股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接受单位和个人委托,组织实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收集、汇总、储存、上报、发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信息以及政策、法规信息;协助调查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事项。负责幼林抚育设计、成林抚育设计、封山育林设计;负责人工造林设计、人工更新造林设计、人工促进天然林更新设计、低产林改造设计、退耕还林设计;负责森林主伐设计、森林抚育采伐设计。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人员经费自筹。

14、保留始兴县林业资源及产权登记管理中心,正股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林地林木登记、林地承包及流转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林木山林地产权登记和动态管理,林权初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的管理;林权勘测、公示、登记发证等日常工作,监督管理辖区范围内的林权流转。依法保护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林权档案的收集,整理及利用,归口档案库房建设和管理;建立林权资料、信息统计等电脑查询系统;提供有关林地、林木权属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为社会提供林权信息服务,及时发布林业法律法规的政策信息,收集和公布林权流转供求,林权抵押等相关信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人员经费自筹。

15、保留始兴县林业局龙斗輋林场,副科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森林培育与经营、护林防火、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核定事业编制25名,其中场长1名,副场长2名。人员经费自筹。

16、保留始兴县林业局罗坝林场,正股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森林培育与经营、护林防火、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场长1名,副场长2名。人员经费自筹。

17、保留始兴县林业局沈所林场,正股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森林培育与经营、护林防火、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场长1名,副场长2名。人员经费自筹。

18、保留始兴县林业局马市林场,正股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森林培育与经营、护林防火、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场长1名,副场长2名。人员经费自筹。

19、保留始兴县林业局深渡水林场,正股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森林培育与经营、护林防火、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场长1名,副场长2名。人员经费自筹。

20、保留始兴县林业局隘子林场,正股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森林培育与经营、护林防火、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核定事业编制16名,其中场长1名,副场长2名。人员经费自筹。

21、保留始兴县林业局坪丰林场,正股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森林培育与经营、护林防火、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场长1名,副场长2名。人员经费自筹。

22、保留始兴县林业局江口林场,正股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森林培育与经营、护林防火、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核定事业编制9名,其中场长1名,副场长2名。人员经费自筹。

23、保留始兴县林业局澄江林场,正股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森林培育与经营、护林防火、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场长1名,副场长2名。人员经费自筹。

24、保留始兴县林业局司前林场,正股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森林培育与经营、护林防火、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场长1名,副场长2名。人员经费自筹。

(二)转企或撤销的单位

1、撤销始兴县林业局顿岗林场,核销事业编制13名。

2、撤销始兴县林业局都亨林场,核销事业编制10名。

3、撤销始兴县林业局附城林场。

4、撤销始兴县林业局围溪林场。

二、其他事项

上述单位涉及事业单位登记事项调整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地址:广东始兴县兴平路林业局

联系人:官岳荣

电话:3334647

传真:3334647

邮箱:s3334647@126.com

邮政编码:512500

 

 

主题词机构改革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始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 年9 月23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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