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县教育局“三定方案”

 

始兴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始兴县委、始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始兴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始发〔201412号),设立始兴县教育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将原县科学技术局、县知识产权局、县地震局职责划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建议,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职责范围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规定,管理县级教育经费,监督乡镇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会同财政安排省、市、县级有关教育资金的分配,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的基建工作。

(四)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指导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团队组织的建设与管理,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六)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七)指导、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

(八)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工作,督导、检查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九)指导学历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并协调招生工作,指导学生学籍管理。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新课程实验,指导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负责教育信息和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的对外交流和对外合作。

(十二)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三)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实施基础教育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基础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和评审。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及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督办等工作;承担教育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教育系统的法制教育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学用书发行管理工作。

(二)教育股。

    1.指导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制、学籍管理等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等工作;指导和开展中小学治安保卫、安全平安教育、“三防”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校园建设工作;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工作。

    2.综合管理全县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社区教育和职工教育工作;指导全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籍管理、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实验室建设和实训中心建设及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和结业证书验印工作;统筹协调全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工作;指导全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就业、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评估工作;协调联系高等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各级种类民办教育。

(三)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

管理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制定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的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和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研教研和学生体协、教育艺术团工作,组织开展学校的国防教育、科技教育、校外教育和体育教育、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指导本系统共青团、少先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工作;承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教育系统社会工作。

(四)教育督导室(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指导体系;督导检查全县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督导检查下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检查全县“两基”巩固提高以及推进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全县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教育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承担教育执法相关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

(五)基建财务股。

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免费、教育收费及教育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县级教育经费的具体分配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核算;负责教育统计工作;指导学校的财务校产管理工作。

(六)人事监察股。

负责机关和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和指导县直学校党群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领导班子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实施基础教育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基础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和评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人员编制

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正股级领导职数6名。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地址:广东始兴县太平镇北门路95号教育局

联系人:李高燕

电话:3334111

传真:3334111

邮箱:ke-jiao@163.com

邮政编码:5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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