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兴县水务局“三定方案”

 

始兴县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始兴县委、始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始兴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始发〔201412号),设立始兴县水务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批。

2.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3.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4.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

5.根据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承接上级部门下放的职责。

1.市管河道采砂许可。

2.市管河道占用许可。

3.装机500千瓦以下(不含500千瓦),山区100千瓦以下(不含100千瓦)机电排灌工程重建、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批。

4.装机500千瓦以下(不含500千瓦),山区100千瓦以下(不含100千瓦)机电排灌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批。

5.根据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需要承接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和上报有关水利项目初步设计。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编报水资源信息。

(四)承担水资源保护责任。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

(五)组织、指导水利设施、县管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六)承担防治水土流失责任。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及监管。

 (七)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和机电排灌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本地区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

(九)负责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建设。

(十一)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防旱防风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负责编制全县防汛防旱防风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按职责开展全县新建、扩建、除险加固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协调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省水利厅和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水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办、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的管理工作;负责水务服务“窗口”的管理工作;拟订水务信息化发展规划,监督水务信息化项目技术标准的执行;负责局水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基层水务信息化建设。

(二)规划计划股。

组织水利水电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审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和山塘工程、小型水库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负责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批;提出水利建设年度安排建议计划;参与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承担水利科技管理和水利统计工作。

(三)水资源管理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

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有偿使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负责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水资源调度和节约用水工作;承担饮用水水源、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核定县管河道的纳污能力;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组织编报全县水资源信息。

(四)建设与管理股。

组织开展辖区内水利设施、县管河道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审查县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水利建设市场;指导全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白蚁防治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五)水保农水股。

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灌区改造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承担农村供水、节水工程建设及水保农水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六)农电管理股。

负责小水电工程新建项目的可行性及初步设计、技术改造的技术审查;指导农村电气化、水电工程和机电排灌工程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承担农电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七)水政股。

组织开展普法、水法规宣传,承担县管河道水域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执法文书的合法性审核;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本地区水事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河道采砂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八)财务审计股。

组织编制县级水务部门预算、决算;承担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审计监督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

(九)人事监察股。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及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水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十)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负责全县水旱灾情发布,指导、监督重要江河和水库的抗洪抢险工作;编制全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三防物资仓库工作;负责三防指挥系统网络建设和维护。

(十一)水库移民办公室。

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按职责开展全县新建、扩建、除险加固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协调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

县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领导职数11名。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

五、其他事项

(一)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县环保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局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县环保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县水务局发布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当与县环保局协商一致。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河道采砂管理体制按《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县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地址:广东始兴县城南镇河南路水务局

联系人:欧勇军

电话:3333012

传真:3333012

邮箱:sljmsg@163.com

邮政编码:5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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