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聚焦中心任务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中国共产党始兴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5年2月11日)

曹胜文

同志们:

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1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务。

一、201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014年,在县委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全力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严明党的纪律,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典型问题予以曝光,查处2名违规公款送礼的领导干部。深入开展反对“四风”专项整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会所腐败”、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红包”及购物卡问题等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作风暗访14次,异地交叉暗访4次,查处12宗17人违纪情况;其中,对未接听国家防总抽查电话的干部实行问责。加强“民声热线”回复,继续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增强各部门依法行政、服务群众意识。

(二)零容忍惩治腐败,查办腐败案件力度明显加大。全面加强办案工作,严肃查办违纪违法行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116件(次),其中接转上级交办件24件;查办应核信访件77件,核查率100%。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9件,同比增长188%;加大对乡镇办案工作的指导,乡镇办案率达100%。全县查处涉案人员57人,其中科级干部11人;给予党纪处分50人,政纪处分24人,刑事处罚1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其中,重点查处了住建局副局长魏平收受贿赂案,兴达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邓红勤玩忽职守案,太平镇乌石村支书、村主任徐学文贪污案,始兴中学校长违反财经纪律案,交通运输局干部违反保密纪律案等一批典型案件。积极协助市纪委查办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

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成立了办案安全管理机构,投入专项资金80多万元,建成了纪委监察局办案谈话室,有效改善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环境。严格落实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办案、文明办案。

(三)强化教育监督,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举办了廉洁读书月、廉政征文和廉政公益广告展播等活动,营造廉荣贪耻的氛围。切实用好用活廉政短信平台,充分利用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向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2000多条。强化以案说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编发了1000册《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教育读本;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干部60多人到县法院现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过程。开展纪检干部上街宣传接访活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发放《纪检监察知识问答》等廉政宣传资料1000多份。

试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核查公示工作与县委组织部提拔考察干部同步进行,对全县 30名新提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岗位的干部进行核查公示。并在全省纪检监察创新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坚持开展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有26名拟提拔干部通过了考试。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三述”制度,今天在纪委全会上,选取沈所镇、县教育局等8个单位进行公开述评并质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县87个单位部门和10个乡镇的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点均已在县人民政府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在全市率先开通“始兴纪检”微信公众平台,已有490多个用户关注。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组建了一支400多人的始兴县廉政监督志愿者队伍,加强社会廉政监督。大力开展“三资”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1390个村小组启动了“三资”问题专项整治,推动1093个村小组开设了基本账户,1026个村小组实现了组账镇代理,查处涉嫌重大案情31宗,已处理案件26宗,纠正违规管理资金257万元,追回村组集体款75万元,追责处理6人。

(四)“聚焦”主业,积极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制定了《关于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层层压实责任。由县委常委带队对10个乡镇和38个县直及省市垂直管理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在全县通报考核结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主业,突出主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取得实效。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来的47个精简至17个。县纪委将党廉室、监察综合室、纠风室、效能室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从1个增加到3个,新设案件监督管理室。通过调整机关内设机构、整合资源,强化办案力量,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人员超过70%,确保力量聚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

积极配合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及时汇总上报、受理分送、监督指导线索处置情况和案件查办情况,全县共报告线索处置情况12条。

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在全县10个乡镇同步开展纪委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县财政下拨20多万元专项资金为各乡镇购置办公、办案设备,推进乡镇纪委硬件、软件建设两个“六有”达标,建立乡镇纪委专职干部绩效考核制度,提高乡镇纪委履职水平。

(五)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执纪能力。着力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行为规范,印发了《始兴县纪检监察机关规章制度汇编》,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签订廉洁自律责任书。坚持开展委局每月学习例会制度,进一步提升纪检干部综合素质。2014年,先后选派了24名乡镇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县纪委工作人员到中央、省和市纪委进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面向全县各单位公开选调年轻干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活力。

回顾一年来,虽然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腐败问题在一些部门依然多发,有的甚至发生严重腐败案件;二是少数单位和部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清,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三是少数党员干部对“四风”问题认识不足,廉洁自律不够严格,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时有发生等。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部分领导干部心存侥幸,对党纪国法不知敬畏,不注重学习和坚持改造主观世界,放弃了理论武装。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5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5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主动适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新常态、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努力开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主要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必然要求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在重要领导岗位的“关键少数”更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遵守国家法律,率先垂范,上行下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要求,带头严守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不得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不得借老乡会、同学会等名义,搞小圈子,拉帮结派;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该请示的要请示,该报告的要报告,该上会研究的要上会;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经组织研究决定的,一定要坚决贯彻执行,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干预日常工作运行、影响人事安排,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严格执纪,增强纪律、规矩的约束力。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地位,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增强组织纪律性,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行为,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要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坚决查处,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

(二)牵住“牛鼻子”,推动落实“两个”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这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在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明确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始办发[2014]30号),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逐级签订落实“两个”责任承诺书,将具体任务压实到各党委(党组)。坚持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述职述廉述德制度,既要晒成绩、晒家底,又要晒缺点。制定落实“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强化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和部门,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强化对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敢于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动发现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专司监督之职,不能分管其他业务,以确保履行职责的范围归位到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对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该发现的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就是渎职,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紧紧扭住作风建设不放松,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目标不变,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从一个个节点、一个个具体问题入手,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推动作风的整体好转。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重点治理收送“红包”礼金,公款吃喝、旅游、送礼以及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等问题,对慢作为、不作为的干部,要强化问责。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和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非专业出身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各类书画、艺术等协会兼任的领导职务进行清理。

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对顶风违纪者所在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也要进行问责。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让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付出代价。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拓宽作风问题监督渠道,创新政风行风监督方式,形成常态,保持威慑,推动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廉政食堂”、基层干部贯彻“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查办违纪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增强惩治腐败合力。

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发挥信访举报的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始兴纪检”微信公众平台作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着力打造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反腐倡廉工作平台,让信访举报更方便快捷。强化问题线索管理,按照五类标准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规范办理和转办工作。完善“一信一议”等“六个一”制度,进一步提高核查的数量和质量,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投诉举报核查率达到100%,年结案率达到90%以上。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必须纳入依纪依法惩处的重要内容。着重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要列为查处的重中之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落实惠农政策缩水走样以及贪污、挪用、截留惠农资金行为,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坚持快查快结,对问题线索迅速查处,该纪律处分的及时给予纪律处分、该组织处理的及时处理、该移送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继续重视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格区分为公与为私、工作失误与违纪违法的政策界限,努力营造鼓励干事、支持改革、宽容失误、遏制腐败的良好政治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建立纪检监察案例指导制度,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准确定性量纪。

加强办案安全监督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严格落实初核、立案请示报批制度。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决不允许泄露秘密、以案谋私。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和有关工作制度,确保办案安全,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五)加强教育预防,推进防治腐败制度建设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创新办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继续做好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和廉政谈话教育工作。深入剖析本地区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编印廉政教育通用读本,用好用活反面教材;继续组织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党员领导到法院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以案治本作为预防腐败最重要的抓手,发挥查办案件职能优势,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推动惩治成果向治本成果转化。坚持问题导向,制定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亲属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制度。

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以水务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和住建局为试点,利用科技手段,筹建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继续开展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核查工作,拓宽领导干部监督渠道。推动落实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全县三级综合政务服务体系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审计部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社会组织防治腐败工作的研究,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

(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效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全面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方案,逐步形成切合实际、有效管用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有关规定,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推荐交流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派驻机构职责清单,规范派驻机构履职行为,强化派驻机构对分片派驻单位的指导和监督,重点督促各单位抓早抓小,及时查处违纪问题,堵塞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加强对各单位“三重一大”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派驻机构的权威和作用。

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做到对党忠诚、自身干净、敢于担当、高效廉洁,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内部交流学习,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巩固深化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成果,对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上半年要全部达标,确保年内通过省、市考核验收。

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深入推进机关“五位一体”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内部监督,探索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任务分解和绩效考评机制。着力规范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任用权和资金资产管理权等“六种权力”。坚决防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做到有信必查、违纪必究,切实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效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政治任务。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县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敢于担当,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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