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德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始水〔2009〕5 号
局属各单位:
受始兴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委托,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朱德华同志为始兴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务,聘期三年,从2009年1月起至2011年12月止。
免去:
陈启明同志始兴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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