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金生等两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始水〔2009〕4 号
局属各单位:
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肖耀先副局长因工作关系不再兼任始兴县水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经理,聘任:
朱金生同志为始兴县水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经理;
李建强同志为大源电站站长职务。
以上人员聘期三年,从2009年1月起至2011年12月止。
免去:
朱金生同志大源电站站长;
李建强同志丰收梯级电站站长职务。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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