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昌国等三位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始水〔2009〕24 号
局属各单位:
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
刘昌国同志为始兴县小水电管理站副站长;
吴怡弘同志为始兴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副主任;
吴仲芬同志为始兴县水利局副股级干部职务。
以上人员聘期三年,从2009年3月起至2012年2月止。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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