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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达芬等同志职级待遇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1-11-21 16: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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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组干〔2011〕93号
关于刘达芬等同志职级待遇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县直各单位:
接中共韶关市委组织部2011年11月11日印发韶组干【2011】404号文件,市委同意:
刘达芬、李汉城同志享受正处级干部待遇,自2011年12月起执行;
陈尚彪同志保留正处级干部待遇,自2011年12月起执行。
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
2011
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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