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刘达芬等同志职级待遇的通知

始组干〔2011〕93号

关于刘达芬等同志职级待遇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县直各单位:
接中共韶关市委组织部2011年11月11日印发韶组干【2011】404号文件,市委同意:
刘达芬、李汉城同志享受正处级干部待遇,自2011年12月起执行;
陈尚彪同志保留正处级干部待遇,自2011年12月起执行。
 
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
201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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