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公安局文件 始公(政工)字〔2010〕45号 ★ 关于肖剑东等同志转正定级的通知 各科所队室、森林分局: 经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以下4名新录用人员转正定级,职务确定为: 肖剑东同志任城镇派出所科员; 周 念同志任沈所派出所科员; 卢 伟同志任司前派出所科员; 袁 辉同志任澄江派出所科员。 始兴县公安局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新录用人员 肖剑东△ 通知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事局。 网传本局领导,各科所队室。 (存2份 共印5份) 始兴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2009年09月18日印发 承办单位:政工办 承办人:卢小花 签发:刘悦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