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公安局文件 始公(政工)字〔2010〕24号 ★ 关于刘福周等同志工作调动的通知 各科所队室: 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刘福周同志由顿岗派出所调指挥中心工作; 曾顺生同志由警务保障科调治安管理大队工作; 朱锦军同志由刑事侦查大队调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工作,免去其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职务(保留正股级待遇)。 始兴县公安局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工作调动 刘福周△ 通知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事局,县编委办,顿岗镇人民政府。 网传本局领导,各科所队室。 (存2份 共印8份) 始兴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2010年5月24日印发 承办单位:政工办 承办人:卢小花 签发:陈晓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