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公安局文件 始公(政工)字〔2010〕28号 ★ 关于陈宏耀等同志职务任免、工作调动的通知 各科所队室: 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陈宏耀同志任始兴县拘留所副所长; 卢小花同志任始兴县公安局政工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绍兰同志任始兴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始兴县公安局特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职务; 李旺华同志任始兴县公安局特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金祥同志任始兴县公安局特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始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侦查中队中队长职务; 张向华同志任始兴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始兴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黄茂林同志任始兴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始兴县公安局特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吴志高同志任始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何庆年同志任始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始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管股副股长职务; 刘令发同志任始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侦查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始兴县拘留所副所长职务; 李赞华同志任始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镇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始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曾启梅同志由始兴县公安局罗坝派出所调始兴县公安局政工办公室工作; 刘长果同志调始兴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三中队工作; 孔繁年同志由始兴县看守所调始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巡逻中队工作; 黄志文同志由始兴县公安局司前派出所调交通警察大队交管股工作; 陈银周同志由始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镇中队调始兴县看守所工作,免去其始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镇中队中队长职务; 刘明柱同志由始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巡逻中队调始兴县看守所工作; 张俊豪同志分配到始兴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工作; 刘文政同志分配到始兴县公安局马市派出所工作; 徐小虎同志分配到始兴县公安局顿岗派出所工作; 江润祥同志分配到始兴县公安局罗坝派出所工作; 周乐文同志分配到始兴县公安局司前派出所工作。 根据始组干〔2010〕37号文件精神,县委决定: 曾伟茂同志任始兴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始兴县公安局沈所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始兴县公安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职务 任免 通知 抄送:市局政治处,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太平镇政府,马市镇政府,顿岗镇政府,罗坝镇政府,司前镇政府。 网传本局领导,各科所队室。 (存2份 共印15份) 始兴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2010年6月22日印发 承办单位:政工办 承办人:卢小花 签发:陈晓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