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组干〔2013〕118号
卢海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县直各单位:
县委决定:
卢海燕同志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邓扬柱同志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免去其隘子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刘超发同志任县台办主任;
王县生同志任太平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坚同志任太平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饶伟强同志任马市镇党委委员、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熊元良同志任司前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免去钟建全同志县委老干部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练辉霞同志县直属机关工委书记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邓所光同志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职务,保留正科级干部待遇;
免去陈向明同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胡志礼同志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台办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朱伟军同志马市镇党委委员、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