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组干〔2014〕28号
关于肖开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县直各单位:
县委决定:
肖开方同志任县610办主任,免去其县禁毒办主任职务;
饶志嫦同志任县公安局出入境、户政管理科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法制科教导员职务;
涂长斌同志任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巡逻警察大队)教导员;
罗绍兰同志任县公安局罗坝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政工办公室教导员职务;
陈德文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免去其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职务;
邓所明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免去其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科科长职务;
林玉姝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科科长,免去其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职务;
何叙明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免去其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兴龄同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职务;
免去黄志新同志县公安局出入境、户政管理科教导员职务;
免去陈静华同志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巡逻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邓建华同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曾令铭同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邓岭同志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钟志福同志县公安局江口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何衍发同志县公安局马市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吴铁明同志县公安局罗坝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邓瑞林同志县公安局隘子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邓明乾同志顿岗镇党委委员职务。
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