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人社〔2015〕16号
关于杨少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县政府决定:
杨少波同志任广东始兴工业园区(县林产工业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黄金桥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卢小花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邓义昆同志任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防火办主任职务;
免去李士杰同志广东始兴工业园区(县林产工业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晓华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邓世安同志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钟细油同志县三防办主任职务。
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