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组干〔2015〕2号
关于梁志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县直各单位:
县委决定:
梁志君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谭晓健同志任县政府党组成员;
刘晓梅同志任县政协党组成员;
免去陈庚来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肖长安同志县政协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周顺明县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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