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组干〔2015〕10号
关于李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县直各单位:
接2015年4月13日韶组干〔2015〕59号通知,市委同意:
李勇同志任中共始兴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高忠同志的中共始兴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接2015年4月13日韶组干〔2015〕61号通知,市委同意:
李玉清同志任中共始兴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黄良勇同志的中共始兴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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