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戴月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始组干〔2015〕19号

 

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县直各单位:

县委决定:

戴月玲同志任县政协组织联络科科长;

廖振城同志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免去其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朱银菊同志任县委讲师团副团长,免去其太平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职务;

张晓华同志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免去其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张九生同志任县委农办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委办副主任科员职务;

杨少波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县司法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杨隆柱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张朝东同志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李士杰同志任县农业局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钟俊兵同志任县林业局党委委员;

邱焕海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胡晶晶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吴志高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陈志锋同志任县公安局看守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赖善发同志任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江润祥同志任县公安局江口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张欣同志任县公安局马市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曾晓华同志任县公安局隘子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廖军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李皋冰同志任太平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钟俊锋同志任顿岗镇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罗坝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邱敏同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刘福山同志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叶美颜同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梁志君同志县农业局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邓义昆同志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谭晓健同志顿岗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

201557

附件下载: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智能互动 手机版
微信
始兴发布
图片2 图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