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组干〔2015〕90号
关于刘良稼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县直各单位:
为规范科级非领导职务称谓,县委同意:
刘良稼同志所任县委政法委保留原职级待遇改任县委政法委主任科员;
刘优金同志所任县委政法委保留原职级待遇改任县委政法委主任科员;
邓所光同志所任县委政法委保留正科级干部待遇改任县委政法委主任科员;
王宁同志所任县人民法院正科长级干部改任县人民法院主任科员;
卢德和同志所任县人民法院副科长级审判员改任县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
蒋国泰同志所任县人民法院保留原职级待遇改任县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
曾世德同志所任县人民法院保留原职级待遇改任县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
钟颖泉同志所任县人民法院保留原职级待遇改任县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
许戈林同志所任县人民法院保留原职级待遇改任县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
赖书娥同志所任县人民法院保留原职级待遇改任县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
魏浩同志所任县人民检察院正科级干部改任县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
刘幸明同志所任县人民检察院保留正科级干部待遇改任县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
朱建华同志所任县人民检察院保留正科级干部待遇改任县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
梁国华同志所任县机要保密局保留原职级待遇改任县机要保密局主任科员;
练辉霞同志所任县直属机关工委保留原职级待遇改任县直属机关工委主任科员;
钟建全同志所任县委老干部局保留原职级待遇改任县委老干部局主任科员;
朱德生同志所任县教育局保留原职级待遇改任县教育局主任科员;
徐德明同志所任县教育局副科级干部改任县教育局副主任科员;
张熙龙同志所任县交通运输局保留原职级待遇改任县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卢德顺同志所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保留正科级干部待遇改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
朱祖周同志所任县水务局保留原职级待遇改任县水务局副主任科员;
钟运柱同志所任县公安局保留正科级干部待遇改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曾勇同志所任县公安局保留正科级干部待遇改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邝应军同志所任县司法局享受副科级干部待遇改任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陈尚泉同志所任县残联保留原职级待遇改任县残联主任科员;
刘清梅同志所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科长级干部改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李素球同志所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保留原职级待遇改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曾韶柱同志所任县委党史研究室保留原职级待遇改任县史志办公室主任科员;
卢道雄同志所任太平镇政府正科级干部改任太平镇政府主任科员;
李桃新同志所任太平镇政府副科级干部改任太平镇政府副主任科员;
熊爱英同志所任顿岗镇政府副科级干部改任顿岗镇政府副主任科员;
魏先锋同志所任顿岗镇政府副科级干部改任顿岗镇政府副主任科员;
朱祖生同志所任澄江镇政府正科级干部改任澄江镇政府主任科员;
官汉超同志所任司前镇政府正科级干部改任司前镇政府主任科员;
刘昌益同志所任隘子镇政府副科级干部改任隘子镇政府副主任科员;
钟小龙同志所任城南镇政府副科级干部改任城南镇政府副主任科员;
邓明乾同志所任深渡水瑶族乡政府副科级干部改任深渡水瑶族乡政府副主任科员。
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
2015年9月30日
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印发 |
(共印1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