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李俊霞同志任职的通知

始人社〔2012〕13 号

关于李俊霞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县政府决定:
李俊霞同志挂任县司法局副局长,挂任时间至2013年2月28日。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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