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组干〔2016〕7号
关于陈宝养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县直各单位:
县委决定:
陈宝养同志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冯华斌同志县委党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曾新美同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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