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光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始组干〔2016〕9号
关于朱光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县直各单位:
县委决定:
朱光东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戴礼文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纪检组组长;
张涛同志任县政府党组纪检组组长;
张祥令同志任县政协党组纪检组组长;
杨坚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党组纪检组组长;
魏学才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党组纪检组组长;
免去林应均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阳斌同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委员职务。
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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