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组干〔2015〕104号
关于肖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县直各单位:
县委决定:
肖斌同志任太平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免去黄秀娟同志县委组织部副科长级组织员职务。
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
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5年11月5日印发
(共印100份)
2015年10月28日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