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陈颂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始组干〔2015〕112号

关于陈颂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县直各单位:

县委决定:

陈颂明同志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陈卫军同志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罗祥山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太平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沈小明同志任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澄江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李英华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职务;

张国华同志任太平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城南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刘过源同志任澄江镇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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