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组干〔2015〕116号
关于李大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县直各单位:
县委决定:
李大兴同志任城南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职务;
邵耀发同志任深渡水瑶族乡党委委员、副书记;
刘亦文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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