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组干〔2015〕33号
关于郑阳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县直各单位:
县委决定:
郑阳明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纪委监察局第二纪检监察派驻组副组长职务;
张秀英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干部管理监督室主任;
曾婷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宣教调研室主任,免去其纪委监察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莫伟军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
谢建文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祥仁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县纪委监察局第三纪检监察派驻组副组长职务;
李子榕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生禄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黄礼生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主任;
夏丽娟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第二纪检监察派驻组副组长,免去其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主任职务;
王爱嘉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第三纪检监察派驻组副组长,免去其县纪委监察局第四纪检监察派驻组副组长职务;
李竹娇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第四纪检监察派驻组副组长;
陈景荣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
聂斌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粮食局主任科员职务;
杨简森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粮食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李桃清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委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刘运涛同志任县农业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何祺琦同志任罗坝镇党委书记;
王志军同志任罗坝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县政府办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卢海英同志县纪委监察局宣教调研室主任职务;
免去钟福旺同志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李大胜同志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