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组干〔2016〕26号
关于郭生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县直各单位:
县委决定:
郭生禄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宣教调研室主任,免去其县纪委监察局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曾远昕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罗坝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康军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免去其澄江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夏丽娟同志任县纪委监察局副科长级纪检员,免去其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职务;
黄辉光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主任科员;
何贵雄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徐贵德同志任县政协宣传科副科长;
张菊香同志任县委宣传部副主任科员;
吕胜涛同志任县委讲师团副团长,免去其顿岗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职务;
陈景忠同志任县委政法委主任科员,免去其县610办副主任职务;
黄一秋同志任县综治办副主任,免去其沈所镇党委委员、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李扬柱同志任县610办副主任,免去其沈所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王瑞波同志任县委党校副校长;
李志坚同志任县委党校主任科员;
饶建文同志任县委农办副主任;
何丹同志任县委农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定雄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
郑扬奎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
魏桂球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
李文才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员;
胡荣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
赖福昌同志任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吴仲传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钟碧优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主任科员;
刘德忠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雷雨锦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
吴菊芳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
余新年同志任县体育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深渡水瑶族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职务;
曹志勇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龚广华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委农办副主任职务;
谢章雄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李干同志任县史志办公室副主任;
何海优同志任太平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沈所镇党委委员职务;
王县生同志任太平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太平镇党委组织委员职务;
李伟中同志任太平镇党委委员;
卢宝林同志任太平镇党委组织委员;
刘城同志任太平镇党委委员;
朱银菊同志任太平镇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委讲师团副团长职务;
陈培文同志任太平镇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太平镇党委委员职务;
张石燕同志任太平镇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太平镇党委委员职务;
邓术能同志任太平镇副主任科员;
谢建忠同志任马市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县综治办副主任职务;
陈如香同志任马市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马市镇党委宣传委员职务;
曾秀群同志任马市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肖卫同志任马市镇党委组织委员;
叶春晖同志任马市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智炎同志任马市镇党委委员;
朱建福同志任马市镇主任科员,免去其马市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杨生明同志任马市镇主任科员,免去其马市镇党委委员职务;
卢爱民同志任顿岗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顿岗镇纪委书记职务;
张国平同志任顿岗镇党委副书记;
张群周同志任顿岗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黄兰英同志任顿岗镇党委委员;
刘欠雄同志任顿岗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敏同志任顿岗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游忠生同志任城南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顿岗镇党委委员职务;
钟祥海同志任城南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隘子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职务;
曾晓华同志任城南镇党委委员;
胡艳琴同志任城南镇党委委员;
朱应根同志任城南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军同志任城南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何华昌同志任城南镇主任科员,免去其城南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职务;
谢文禄同志任城南镇主任科员;
朱丽珍同志任沈所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城南镇党委委员职务;
刘道城同志任沈所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马市镇党委委员职务;
傅国培同志任沈所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免去其城南镇党委委员职务;
戴碧华同志任沈所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司前镇党委委员职务;
张正华同志任沈所镇党委组织委员,免去其沈所镇党委宣传委员职务;
陈玉林同志任沈所镇党委委员;
沈顺优同志任沈所镇副主任科员;
李振清同志任澄江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澄江镇党委宣传委员职务;
李子鹏同志任澄江镇党委副书记;
黄新军同志任澄江镇党委委员,免去其顿岗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职务;
张定保同志任澄江镇党委委员,免去其隘子镇党委委员职务;
李进才同志任澄江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刘萍同志任澄江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吴桂娇同志任澄江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卢富强同志任罗坝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深渡水瑶族乡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卢志祥同志任罗坝镇党委委员、副书记;
朱祖厚同志任罗坝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免去其城南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职务;
李桂霖同志任罗坝镇党委委员,免去其司前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职务;
熊元良同志任罗坝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司前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谢尚生同志任罗坝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卢道顺同志任罗坝镇主任科员;
卢三忠同志任深渡水瑶族乡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太平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李德周同志任深渡水瑶族乡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马市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职务;
林永亮同志任深渡水瑶族乡党委委员,免去其司前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职务;
卢细宏同志任深渡水瑶族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隘子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陆运均同志任深渡水瑶族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邓国龙同志任深渡水瑶族乡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深渡水瑶族乡党委委员职务;
陈礼勇同志任司前镇党委委员、副书记;
王建明同志任司前镇党委副书记;
温长勤同志任司前镇党委委员,免去其澄江镇党委委员、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刘鹏同志任司前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毓洋同志任司前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林得荣同志任司前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陈志文同志任隘子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罗坝镇党委委员职务;
刘兴伟同志任隘子镇纪委书记,免去其隘子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陈尚学同志任隘子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谢韶同志任隘子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聂威同志任隘子镇党委委员;
免去任安清同志县纪委常委职务;
免去黄礼生同志县纪委监察局宣教调研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大胜同志县政协宣传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陈卫军同志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职务;
免去张献伟同志县委农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柏阳同志太平镇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陈新阶同志太平镇党委委员、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文斌同志马市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陈北光同志马市镇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饶伟强同志马市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优亮同志顿岗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黄祥龙同志顿岗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罗丽华同志城南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李贤发同志城南镇党委委员、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朝焱同志沈所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林强华同志沈所镇党委组织委员职务;
免去李振南同志沈所镇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华文贵同志澄江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吴大超同志澄江镇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郭胜全同志罗坝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李祥均同志罗坝镇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王浩然同志罗坝镇党委委员、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新嫦同志罗坝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职务;
免去卢彦斯同志罗坝镇党委宣传委员职务;
免去朱祖兵同志深渡水瑶族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何运南同志深渡水瑶族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罗程雄同志深渡水瑶族乡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陈智祥同志司前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杨应华同志司前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曾俊同志隘子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职务。
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