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组干〔2015〕41号
关于沈润声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县直各单位:
接中共韶关市委组织部2015年6月25日韶组干〔2015〕169号文通知,市委同意:
沈润声同志任中共始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
2015年7月9日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