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人社〔2017〕6号
关于刘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县政府决定:
刘鹏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韶忠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局长,免去其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林强华同志任广东始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赖善发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禁毒)大队大队长;
邓建华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曾晓华同志任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所长;
彭继红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红生同志任县档案局局长,免去其县外事侨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惠萍同志县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光义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德亮同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李敬泉同志县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所长职务;
免去官见全同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子生同志县档案局局长职务。
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