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邹芦东等同志职务聘解的通知

始人社〔2017〕46号

关于邹芦东等同志职务聘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县政府决定:

聘任邹芦东同志为县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李高燕同志为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张熙恩同志为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解聘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聘任卢正同志为县森林资源管护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9日

附件下载: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智能互动 手机版
微信
始兴发布
图片2 图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