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人社〔2014〕57号
关于刘义梅同志职务解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县政府决定:
解聘刘义梅同志刘张家山林场场长职务。
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1日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