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组干〔2014〕144号
关于黄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县直各单位:
县委决定:
黄乐同志任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委组织部副科长级组织员职务;
李锦义同志任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卢宝林同志任太平镇党委委员;
肖卫同志任马市镇党委委员;
谭桂玉同志任城南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林强华同志任沈所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正华同志任沈所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华文贵同志任澄江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县委组织部副科长级组织员职务;
刘新嫦同志任罗坝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卢彦斯同志任罗坝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卢富强同志任深渡水瑶族乡党委副书记,免去其深渡水瑶族乡党委组织委员职务;
罗文婷同志任深渡水瑶族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建明同志任司前镇党委委员。
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