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县直各单位:
县委决定:
李步林同志任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免去其太平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李文斌同志任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太平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肖家锋同志任太平镇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隘子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邓明根同志县纪委常委职务;
免去陈方锵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成员、保留副科职职务,其人防办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赖晶石同志沈所镇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周阳华同志沈所镇党委委员职务。
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
2023年5月8日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