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全球经济下行、国内需求不足、地区竞争加剧的严峻复杂形势,始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发展决策、部署,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始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进步。
一、综合
据韶关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4年始兴县地区生产总值103.51亿元,同比增长2.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54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25.95亿元,下降0.5%;第三产业增加值46.03亿元,增长2.4%;三次产业结构为30.4:25.1:44.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2437元,增长2.6%。
二、农业
农业整体保持平稳发展,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产业化程度逐步提高。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8.49亿元,同比增长4.1%,其中农业产值34.60亿元,同比增长6.2%;林业产值5.0亿元,同比增长6.8%;牧业产值7.31亿元,同比下降4.8%;渔业产值1.24亿元,增长7.5%。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6.21万亩,同比增长1.1%;水稻种植面积13.95万亩,同比增长1.1%;蔬菜种植面积9.67万亩,同比增长4.2%;园林水果(含瓜果类)种植面积14.7万亩,同比增长2.1%。
全年粮食产量7.53万吨,同比增长1.7%;水稻产量6.76万吨,同比增长1.6%;蔬菜(含食用菌)产量19.74万吨,增长4.4%;园林水果(含瓜果类)产量19.14万吨,增长5.2%。2024年主要农产品产量如下: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20.32亿元,同比增长2.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8.32亿元,同比增长3.2%,其中,采矿业增长29.0%,制造业增长2.9%,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2%。按支柱产业分,玩具工业增长14.0%,电机工业下降12.6%,电子工业增长11.6%。
先进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0%,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55.1%。其中,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业增长11.6 %,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业增长9.2 %,装备制造业下降10.5%,先进轻纺制造业下降10.1%,新材料制造业增长1.0%,石油化工业增长28.0%。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加11.5%,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7.2%。其中,医药制造业增长14.4%,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增长11.6%。
装备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下降0.2%,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50.4%。其中,金属制品业增长2.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降12.6%,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11.6%,汽车制造业增长105.2%。
优势传统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3%,其中,建筑材料增长15.5%,金属制品业增长2.8%,纺织服装业下降10.1%。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如下: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总额2.05亿元,比上年增加0.68亿元。亏损企业10家,亏损总额0.43亿元,下降69.9%。亏损企业亏损面22.2%。从企业大小来看,大型企业利润0.23亿元,下降64.6%;中型企业利润0.53亿元,比去年增加0.84亿元,小微企业利润1.29亿元,增长5.7%。分门类看,制造业1.93亿元,增长72.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0.16亿元,下降54.3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89.00元,减少0.52元;营业收入利润率为2.54%,增长0.82个百分点。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及其增长速度如下:
全年全县建筑业增加值5.63亿元,同比下降10.5%。全年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22个,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53亿元,同比下降6.6%。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上年下降26.0%。分投资主体看,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投资下降33.7%,占投资比重为47.8%;民间投资下降12.3%,占投资的比重为48.4%;港澳台、外商经济投资下降51.8%,占投资的比重为3.7%。分行业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27.6%,第二产业投资下降29.5%,其中,制造业投资下降27.7%,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投资下降37.3%。第三产业投资下降23.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投资下降49.1%,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7.4%。
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1.4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0.4%;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10.76万平方米,增长6.5%。
五、服务业
全年金融业增加值5.44亿元,比上年增长9.4%;房地产业增加值6.26亿元,增长0.7%;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8.38亿元,增长7.2%;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1.64亿元,增长0.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0.91亿元,下降2.5%。其他服务业增加值23.07亿元,同比增长0.1%。
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0.91亿元,同比增长13.5%。
全县移动电话用户数19.3万户固定电话用户1.45万户,互联网用户17.59万户。
全县境内铁路营业里程36公里,公交车路数6路,实有公共汽(电)车营运车辆16辆,农村客运班线数27条,实有农村客运车辆数31辆,普通载货汽车114辆,载客汽车63辆。
全年全县接待旅游者人数43.53万人次,同比增长18.5%,旅游总收入4.36亿元,同比增长19.2%。全县拥有星级饭店2个,星级饭店客房总数218间。
六、贸易
2024年,全县实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0.76亿元,同比增长1.6%。其中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11.53亿元,同比增长5.2%,限额以上零售业销售额1.98亿元,同比增长4.6%。全年实际利用外资329万美元,比上年下降62.2%,全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8.5亿元,同比增长10.7%(按人民币计)。
七、财政、金融
全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2亿元,同比下降4.1%,其中:税收收入2.38亿元,同比下降9.6%,非税收入1.85亿元,同比增长4.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8亿元,同比下降1.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9亿元,同比下降0.4%;教育支出4.45亿元,同比增长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亿元,同比增长3.7%;卫生健康支出2.84亿元,同比下降4.0%;农林水事务支出5.47亿元,同比增长3.4%。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本外币)170.99亿元,增长2.5%;住户储蓄存款余额149.03亿元,增长9.2%;年末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本外币)106.07亿元,增长8.9%,其中,住户贷款60.49亿元,增长7.4%;消费贷款38.57亿元,增长4.9%,年末金融存贷比为62%。制造业贷款9.2亿元,同比下降9.3%,涉农贷款46.31亿元,同比下降13.3%
八、科教、文卫和体育
全县年末小学12所,普通中学13所,小学专任教师990人,普通中学专任教师935人,小学在校学生17826人,普通中学在校学生12893人,乡村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71.4%,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学龄儿童入学率为100%,小学入学率为100%,初中升学率为98.3%,高中升学率为79.8%,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全县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企业17家,年产值55.99亿元。
文化事业发展迈出新步伐。全县公共图书馆藏书总量329.74千册,建成村(社区)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27个,建成10个文化站。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医疗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提高。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160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013张,卫生技术人员146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19人,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42.9%,全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1‰,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
九、气候、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
全县水资源总量22.01亿立方米,全县年均降雨量1948.5毫米,比上年增加6.3%;全年最高气温39.8℃,比上年高0.4℃;最低气温-1.4℃,与上年一致;年平均气温21.0℃,比上年高0.1℃。
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63.12万亩,活林木总蓄积量1752.71万立方米,当年造林面积681.33公顷,全县森林覆盖率77.88%。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耗量(等价值)14.53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2.6%。全年全社会用电量7.39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4.3%,其中:工业用电量4.01亿千瓦小时,增长2.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86亿千瓦小时,增长8.0%。
全县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12座,污水日处理能力达4.67万吨,增长5.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十、人口、就业、社会保障与人民生活
全县年末户籍总人口为26.12万人,乡村人口18.88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27.73%,其中女性12.61万人,占48.3%,0至17岁人口5.41万人,占20.7%;60岁以上人口5.43万人,占20.8%。分乡镇户籍人口计,太平镇6.50万人,马市镇4.14万人,顿岗镇2.59万人,城南镇2.25万人,沈所镇2.01万人,澄江镇1.76万人,罗坝镇2.2万人,深渡水乡0.75万人,司前镇1.71万人,隘子镇2.21万人。年内出生人口2186人,死亡人口1751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67‰。全县年末常住人口19.6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4.35%。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2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9.34万人。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0.6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2.13万人。
全县拥有敬老院10个,敬老院供养人数82人。年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30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799人,农村特困救助供养463人。全年办理结婚728对、离婚405对。
全年全县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28885.1元,增长5.1%,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5528.2元,增长3.8%;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23718元,增长5.7%。
注:
1.本公报中2024年数据为初步数。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增速为可比口径。
5.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标准为: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6.规模以上服务业范围是:(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2)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3)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7.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2013年起按照新的调查口径对外发布城乡一体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分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由于新老调查方案在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城乡划分标准、样本抽选、计算和汇总方式、指标口径等方面变化较大,改革后新口径数据和旧口径数据存在不可比的差异。
8.2015年起,“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更名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各项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中,“单位存款”更名为“非金融企业存款”、“储蓄存款”更名为“住户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