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获得政府信息,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始兴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概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下属事业单位情况等。
2.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全县统计工作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等。
4.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等。
5.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统计月报、始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普查公报等。
6.统计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财政预算、决算等。
7.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机关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8.其他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等。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始兴县统计局当面受理点:县统计局秘书股;
地址: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77号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东侧;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3333255。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始兴县统计局秘书股;
办公地址: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77号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东侧;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3333255;
邮政编码:512500。
电子信箱:Sgsxtjj@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统计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我局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751-3333255
电子邮箱:Sgsxtjj@163.com
地址: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77号始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东侧
邮编:512500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也可以向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1.始兴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