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广东凤阁铝业有限公司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评价结论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清远市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完成了《广东凤阁铝业有限公司年产铝型材51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特向社会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广东凤阁铝业有限公司铝型材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东莞石龙(始兴)产业转移园区内,规划占地面积39900平方米,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07′08″,北纬24°56′54″,园区四周路网密集,交通方便,区位优越明显。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是铝锭进行熔铸、挤压、成型、氧化着色、电泳、静电喷涂等工序,年产铝型材51000吨。项目总投资8500万,其中环保投资480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料仓库、熔铸车间、挤压车间、氧化电泳车间及经典喷涂车间,以及项目自建生产废水处理措施、废气处理措施、噪声处理措施、消防水池、事故水池、宿舍楼等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过程会产生粉尘、噪声污染、水土流失等不良影响;营运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噪声影响,主要环境影响如下: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可知,水污染物主要是生产废水总镍、氟化物和生活污水CODcr、NH3-N。根据东莞石龙(始兴)转移园的要求,园区内的企业生产生活废水经过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墨江。
项目含镍废水经过化学沉淀处理后车间内达标排入生产废水综合处理站处理,处理后达到《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中工业用水洗涤用水标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隔渣预处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经过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外排入墨江,对墨江的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排放的废气包括熔铸车间、挤压车间排放的SO2、NOx、烟气和氧化电泳车间及静电喷涂车间排放的酸雾、碱雾、氟化物、有机废气等。熔铸车间、挤压车间废气经过双碱法脱硫脱硝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二级标准后,引至15高空处通过排气筒排放。酸雾、碱雾、氟化物经过中和喷淋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二级标准后,引至15高空处通过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塔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二级标准后,引至15高空处通过排气筒排放。总体而言,经过环保处理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熔铸车间切割噪声、冷却塔噪声、各类风机噪声、车辆运输、以及搬运设备和物品碰撞产生的噪声等,通过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区内各种噪声源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隔声降噪措施,对于大型的噪声设备,如切割机等放置室内,循环水冷却塔采取减振等噪声污染放置措施,可确保厂界1 m处的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声环境标准要求,对周围的环境敏感点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物情况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铝渣、冶炼渣、废气超滤膜、含铝粉尘、废模具、生活垃圾及污泥等。该项目由于对产生的固废采取了适当的处置方式,因而本项目投入运行后对外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共建两个生产废水预处理措施和一个生活污水预处理措施。生产废水中含镍废水经过化学沉淀法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排入厂区生产废水处理措施中;其余生产废水(酸碱废水)经过150m3/h混凝沉淀法处理,达到《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中洗涤用水标准进行回用,回用剩余水量排放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过隔油隔栅和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2、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拟采用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反射炉产生的工业粉尘,通过集气罩捕集和布袋除尘设备过滤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二级标准后,引至15高空处通过排气筒排放。
熔铸炉、铝棒加热炉、时效炉分别采用双碱法进行脱硫脱销,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二级标准后,分别引至20米高空处通过排气筒排放。
酸蚀槽和抛光槽有HF和硝酸雾气体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碱水冲洗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二级标准后,引至15高空处通过排气筒排放。
烘烤固化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二级标准后,引至15高空处通过排气筒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一是项目在平面布置上优化设计。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施原则,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和厂界。
二是采取声学控制措施,要求切割机、风机、冷却塔、各类泵均建有良好隔声效果的站房,避免露天布置,并视条件进行减震和隔声处理。
三是在车间、厂区周围建设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如围墙,减少对车间外或厂区外声环境的影响,种植一定的乔木、灌木林,亦有利于减少噪声污染。
四是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对各类噪声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可降低噪声源强10~25dB(A),可使厂界达标,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固废部分皆属危险废物(HW17、、HW48),根据危险废物防治有关规定,危险固废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一般生产固废全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安全填埋。分别设立危险生产固废(200m2)、一般生产固废(100m2)和生活垃圾(50m2)专用堆放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选址、建设、管理等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堆场应有防渗漏、防雨、防火设施,并远离敏感点。固废堆放期不应过长,原则上日产日清,并做好运输途中防泄漏、洒落措施。
四、项目风险评价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硫酸、硝酸、磷酸、氢氧化钠、电泳剂等使用不当将造成人体伤害,但不属于重大危险源,在贮存和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主要为火险,并造成环境污染。建设单位在选址、总平面布置等方面已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技术手段,并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且一旦发生事故,也可将影响范围控制在较小程度之内,减小损失。
五、评价结论
综合前述的预测和评价,本项目应严格按本“报告书”中要求进行污染防治措施建设,保证其资金落实到位,实现主体工程与防治污染措施的“三同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建立和完善厂内环保机构和规范环保管理制度,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在环保设施产生故障时,应停止废气、废水的排放直至停产检修。
在上述前提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意见反映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体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或发送E-mail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环评承担单位、始兴县环保局或始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xing.gov.cn/)查阅环境报告书简写本、索取补充信息和反应个人、团体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治理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民众对该项目是否认可;提出对该项目的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八、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凤阁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韶关市始兴县东莞石龙(始兴)产业转移园       
邮编:512529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800079867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清远市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
单位地址:清远市新城凤鸣路环保局大楼二楼        邮编:510115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927636969        传真:0763-6880006
邮箱地址:lcdshx@vip.qq.com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1516527
                                      
                                        广东凤阁铝业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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