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19]235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2020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我县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要求和条件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2、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3、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4、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5、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
6、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能承担本年度的培训任务;
7、2018年或2019年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以首次验收结果为准。见省厅方案通知附件,后续的以省农业农村厅另行公布为准)不能承担2020年的培训任务;
8、有能力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文件《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粤财农〔2019〕23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培训培育任务,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9、同意调整项目资金分两期支付(合同签订后预付80%,项目验收后支付20%)。
二、申报材料
1、培训机构的书面申请书,培训机构的申请承诺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机构性质、机构简介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拟好《始兴县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初稿),内容包括培训机构简介、目标任务、培育资金用途、培训师资情况、培训教材的选定、培训课程设置、培训时间与课时安排、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学员解决方案、认定管理、延伸服务、资金使用计划、培育进度安排、档案整理、验收考核、财务审计等内容;
3、与高校、电商基地、实训基地合作情况材料,培训师资情况、培训教材的选定、培训课程设置、培训时间与课时安排、认定管理、延伸服务、资金使用计划、培育进度安排、培训全过程安全保障措施、财务管理情况等一式4份;
4、独立法人相关证明、培训资质证明、师资力量、教学和实训场地证明、主要教学仪器设备和实训设备清单及证明、同类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
三、遴选审核程序
(一)项目申报时间为本公告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资料包括:申请书、法人证书、培训资质、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等),提供近3年从事培训工作的业绩,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等。并于本公告结束后5天内将相关资料一式4份邮寄到始兴县农业农村局(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专家评审与结果公示。由始兴县农业农村局在市级农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组织评审,以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单位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始兴县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并报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邮寄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太平镇红旗西路50号农业农村局科教市场信息股。
联系人: 吴千丽
电话:0751-3332550
附件:
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1).pdf
始兴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