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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民政局2020年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韶关市文件精神,为加强始兴县民政局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委托广州红海人力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主要从事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基层民政业务的对象排查、入户调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业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14名(其中太平镇、马市镇各3名,澄江镇、顿岗镇、罗坝镇、司前镇、隘子镇、城南镇、沈所镇、深渡水瑶族乡八个乡镇各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素质优良,作风严谨,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 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7.具有始兴县户籍;

  8.年龄在37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29日后出生);

  9. 同等条件下,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者、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7.其他不宜担任民政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0年5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始兴县民政局大楼五楼会议室

  (四)报名咨询电话:17761899661

  (五)报名联系人:高小姐

  (六)报名所需要的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双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承诺书》;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计划生育证明书;

  6.近期大1寸红底彩色正面免冠相片1张。

  (七)报名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同时,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五、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集中面试方法进行。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以100分为满分,面试时长约为10分钟/人。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所报岗位考试结果,按照各岗位的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在始兴县人民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

  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2.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6.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始兴县民政局提出。监督电话:0751-3332278。

  八、聘用及薪酬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即按规定程序与所在乡镇政府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其待遇按年33600元/人(含社保,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下拨至其所在乡镇政府。

  九、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有关事项说明

  (一)分配原则:由始兴县民政局根据报名志愿分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进行分配。

  (二)工作要求: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保质保量完成民政工作任务;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接受岗前培训、定期轮训、业务进修等。始兴县民政局定期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始兴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始兴县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岗位表.doc

附件3:报考人员承诺书.doc

(盖章)附件4:关于协助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doc

始兴县民政局

  2020年5月19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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