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30日。
二、抽查方式
由县消防救援大队随机指派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采取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实地测试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
三、抽查内容
见《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四、抽查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抽查单位 |
1 | 始兴县光华印刷厂 |
2 | 始兴县方腾有限公司 |
3 | 始兴县平兴单车配件 |
4 | 始兴县供销幼儿园 |
5 | 始兴县美的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 | 始兴县火山湖电影放映有限公司 |
7 | 始兴县金兴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
8 | 始兴县司前供销加油站 |
9 | 始兴县万家福超市 |
10 | 始兴县标准微型马达有限公司 |
11 | 韶关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始兴汽车站 |
12 | 始 兴县超前假日酒店 |
13 | 始兴县九龄宾馆 |
14 | 始兴县体育馆 |
15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韶关销售分公司始兴万里程加油站 |
16 | 始兴县人民法院 |
附件: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doc
始兴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