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政策的通知

  参保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的规定和国家、省、市《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基金结余情况,我市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即634.50元/月;2.缴费不满1年的,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即190.35元/月。失业人员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上12333APP、广东人社APP、粤省事或社会保险大厅服务窗口等渠道申领失业补助金。

  联系地址: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512500

  联系电话:0751-3334468

  电子邮箱:xnb4208@163.com

  附件:1.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十问

        2.始兴县2020年3-8月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人员名单 - (已打码).xls



  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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