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时间
2020年10月1日至31日。
二、抽查方式
由县消防救援大队随机指派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采取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实地测试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
三、抽查内容
见《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四、抽查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抽查单位 |
1 | 始兴县状元坊数码精品屋 |
2 | 始兴县东升车行 |
3 | 始兴县明记自选商场 |
4 | 始兴县建兴环保砖厂 |
5 | 始兴县商业局 |
6 | 始兴县倩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7 | 始兴县标准微型马达有限公司 |
8 | 万达工业(始兴)有限公司 |
9 | 始兴县体育馆 |
附件: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doc
始兴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