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县组织开展了都安水、罗坝河等12条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现将始兴县都安水、罗坝河等12条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界线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划界范围
序号 | 河流名称 | 划界长度(km) |
1 | 都安水 | 62.13 |
2 | 沿溪河 | 26.98 |
3 | 湖湾水 | 11.91 |
4 | 严屋水 | 17.431 |
5 | 黄沙圩水 | 17.506 |
6 | 良源水 | 24.36 |
7 | 罗坝河 | 66.33 |
8 | 沈所河 | 30.576 |
9 | 南坑水 | 17.18 |
10 | 张屋水始兴县段 | 10.279 |
11 | 千家镇水 | 24.802 |
12 | 黄田江 | 4.811 |
二、划界标准
序号 | 河流 | 划界标准 |
1 | 都安水 | 都安水按10年一遇防洪标准,其中山口三级水电站~梅坑水电站段、佛垇水电站以上按不设防考虑 |
2 | 沿溪河 | 沿溪河联俄水电站以下河段为5年一遇防洪标准,联俄水电站以上河段为不设防河段 |
3 | 湖湾水 | 何屋水电站以下河段为10年一遇防洪标准,何屋水电站以上河段为不设防河段 |
4 | 黄沙圩水 | 黄沙圩上再水电站以下河段为10年一遇防洪标准,黄沙圩上再水电站以上河段为不设防段 |
5 | 罗坝河 | 罗坝河分为20年一遇防洪标准(罗坝河罗坝镇段)、10年一遇防洪标准(罗坝河顿岗大桥至汇合口段)、5年一遇防洪标准(水坑至小安段、和平水段)及不设防段(其他河段) |
6 | 南坑水 | 南坑水南方水电站以上河段按不设防考虑,南方电站以下至344县道之间的河段防洪标准按5年一遇考虑,344县道以下至汇合口约160m左右的河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
7 | 张屋水始兴县段 | 全段为10年一遇 |
8 | 千家镇水 | 不设防 |
9 | 黄田江 | 不设防 |
10 | 严屋水 | 严屋水冷洞一级水电站以下河段为5年一遇防洪标准,严屋水冷洞一级水电站以上河段为不设防河段 |
11 | 沈所河 | 沈所河花山水库以下河段为20年一遇防洪标准,沈所河花山水库以上河段为不设防河段 |
12 | 良源水 | 上嵩水电站坝址以上不设防,上嵩水电站坝址以下为5年一遇防洪标准 |
三、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结合河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始兴县都安水、罗坝河等12条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有关节点坐标请到始兴县水务局实名查阅。
四、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始兴县水务局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始兴县城南镇河南路251号始兴县水务局。
联系人:陈祚林
联系电话:3333508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sxxhzb@126.com
附件:12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线平面布置图.pdf
始兴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