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21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广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2021年春节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了《2021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现发给广大市民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希望全社会共同行动,共同守护我市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在当地电视、广播、微信和各类新媒体上向广大市民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和相关科普知识。
特此通知。
始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