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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1〕56 号),以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我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相关要求和条件公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含现代青年农场主)85 人,项目总金额25.5万元;组织学员到2 个以上省级电商基地(企业)参观、交流、学习;组织学员到2 个以上省级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国家级/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建立培训登记台账;培训时间不少于6 天(或者不少于48 学时);培训满意度≥85%。

  二、申报条件: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机构要符合以下条件:

  1.已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名单;

  2.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3.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5.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其他要求:对出现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等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并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入库。培训机构上一年度培训任务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训任务。为确保培训质量,促进良性发展,1家培训机构每一年度不得承担超过10个县(市、 区)农业农村局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任务。

  二、申报材料

  1、培训机构的书面申请书;

  2、材料内容:包括培训机构简介、目标任务、培育资金用途、培训师资情况、培训教材的选定、培训课程设置、培训时间与课时安排、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学员解决方案、认定管理、延伸服务、资金使用计划、培育进度安排、档案整理、验收考核、财务审计等内容;

  3、与高校、电商基地、实训基地合作情况材料,培训师资情况、培训教材的选定、培训课程设置、培训时间与课时安排、认定管理、延伸服务、资金使用计划、培育进度安排、培训全过程安全保障措施、财务管理情况等一式4份;

  4、独立法人相关证明、培训资质证明、师资力量、教学和实训场地证明、主要教学仪器设备和实训设备清单及证明、同类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

  三、遴选和审核程序

  (一)项目申报时间为本公告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资料包括:申请书、法人证书、培训资质、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等),提供近3年从事培训工作的业绩,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将相关资料一式4份邮寄到始兴县农业农村局。

  (二)专家评审与结果公示。由韶关市农业农村局或始兴县农业农村局在市级农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人数为3人或5人)组成专家组评审,以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机构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过局班子会后确定为始兴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并报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邮寄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太平镇红旗西路50号农业农村局科教市场信息股。

  联系人:徐晓芬  吴千丽     电话:0751-3331979

  附件: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始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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