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的规定,始兴县水务局决定就《始兴县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简要说明
根据《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韶环函〔2021〕75号),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的部署,2021年要全面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对于未划定保护区的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复,并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备案。我县结合相关规范和政策的最新要求,新增了澄江镇澄江村及墟镇饮用水水源地、罗坝镇上岗饮用水水源地、司前镇李屋饮用水水源地、隘子镇石井饮用水水源地、深渡水乡太阳窝饮用水水源地,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划定水源保护区,形成了技术成果《始兴县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现对《始兴县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予以听证。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下午15:00-17:30
(二)地点:始兴县水务局七楼会议室
三、听证代表的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9名,由市民代表5名、企事业单位代表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专家学者1名组成。其中:市民代表及企事业单位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由县人大、县政协推荐。
听证代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不属于国家机关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在职工作人员(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合同制雇员);
(3)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4)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5)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决策事项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的,不受前款第(3)、(4)、(5)项限制。
四、旁听人的名额及产生方式
旁听人名额为9名。由始兴县水务局在旁听名额限额内,按照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确定。
五、新闻媒体采访人员报名方式
新闻媒体要求采访或旁听听证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始兴县水务局报名。
六、听证代表、旁听人、新闻媒体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报名方式
通过始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dsx.gov.cn/)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连同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通过现场递交(正常上班期间)以及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人员应确认表格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10月20日至10月29日(听证代表、旁听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始兴县城南镇河南路251号始兴县水务局四楼规划财审股
报名邮箱:swghcs@163.com
传真号码:0751-3333012
联系电话:0751-3322268
附件:1.听证代表报名表(下载)
2.旁听人员报名表(下载)
始兴县水务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