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韶关市河道管理办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县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和始兴县新桥水库等27宗水库及吉山河挡水闸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及界桩布设工作,现将2022年度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河道管理范围界线和新桥水库等27宗水库及吉山河挡水闸管理和保护范围界线和界桩布设点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划界对象
表1河流划界对象一览表
表2水库划界对象一览表
表3水闸划界对象一览表
二、划界原则
(一)根据《韶关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结合我县流域面积50平方以下河流的实际情况,本次划界河流基本无堤防,部分河段存在护岸及渠道,因此此次划界原则为:
(1)有护岸河道
根据工程级别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历史习惯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一般宜以河道两岸护岸结构外边界起,各向外延伸5m确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2)无护岸河道
穿越城镇、村庄的河段,河道管理范围线按现状河岸线外延不小于3.5m确定。其它情况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或按现状河岸向外延伸不小于10m确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3)其他情况
渠道管理范围为左、右外边坡脚线之间的用地。无明显背水侧坡脚的渠道以渠道结构外边界为管理范围边界线。
本次划界涉及库区的河流,库区段管理范围线与水库管理范围相衔接。
(二)根据《广东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引(试行)》,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规定如下:
(1)小一型水库
管理范围:工程区以坝肩外延30m,以坝脚外延30m确定管理范围。库区以水库坝址上游坝顶高程线确定管理范围。生产生活区管理用房以房屋范围线外延30m确定管理范围。
保护范围:工程区以管理范围线外延50m确定保护范围。库区水库坝址上游坝顶高程线至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之间的土地确定保护范围。生产生活区管理用房以房屋范围线外延50m确定保护范围。
(2)小二型水库
管理范围:工程区以坝肩外延20m,以坝脚外延20m确定管理范围。库区以水库坝址上游坝顶高程线确定管理范围。生产生活区管理用房以房屋范围线外延20m确定管理范围。
保护范围:工程区以管理范围线外延50m确定保护范围。库区水库坝址上游坝顶高程线至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之间的土地确定保护范围。生产生活区管理用房以房屋范围线外延50m确定保护范围。
(三)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指引(试行)》,小二型水闸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规定如下:
管理范围:水闸工程区的主体建筑物外延10m确定管理范围。
保护范围:水闸工程区的主体建筑物外延50m确定保护范围。
三、划界及界桩布设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韶关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结合河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始兴县2022年度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按照《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指引(试行)》和《广东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引(试行)》,结合水库、水闸实际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新桥水库等27宗水库及吉山河挡水闸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成果。
根据《广东省河湖及水利工程界桩、标示牌技术标准》(粤水建管函〔2016〕1292号)文件要求,结合新桥水库等27宗水库及吉山河挡水闸管理范围线的实际情况,形成新桥水库等27宗水库及吉山河挡水闸界桩布设成果。
有关节点坐标请到始兴县水务局实名查阅。
四、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始兴县水务局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始兴县城南镇河南路251号始兴县水务局。
联系人:谢智、陈祚林
联系电话:3333508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sxxhzb@126.com
附件1:始兴县2022年度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示图
附件2:始兴县新桥水库等27宗水库及吉山河挡水闸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及界桩布设成果公示图
始兴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