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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始兴县2022年度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新桥水库等27宗水库及吉山河挡水闸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及界桩布设成果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避免围垦占用、乱挖滥采、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和水环境质量,保障河道正常运行、河势相对稳定。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2年度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始兴县新桥水库等27宗水库及吉山河挡水闸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及界桩布设公告如下:

一、划界范围

1河流划界对象一览表

序号

河流名称

经纬度

河段长度(km

1

白水寨河

起点(114.375899°24.917785°)、止点(114.339955°24.926998°

6.18

2

林杨水

起点(114.071392°25.097239°)、止点(114.147085°25.040684°

12.571

3

宝峰水

起点(114.029555°25.068366°)、止点(114.032477°25.053682°

2.348

4

澄地水

起点(113.997966°25.030336°)、止点(114.007075°24.990357°

5.672

5

大正水

起点(114.078857°25.112271°)、止点(114.149356°25.064500°

11.845

6

担水坑

起点(113.979000°25.020085°)、止点(113.952875°24.987393°

7.416

7

方洞河

起点(114.320848°24.817754°)、止点(114.310995°24.862263°

7.573

8

黄沙坑河

起点(114.165195°24.977332°)、止点(114.107819°25.007876°

10.121

9

江下水

起点(114.256539°24.853059°)、止点(114.277754°24.911100°

9.959

10

卷坑水

起点(114.040948°25.048951°)、止点(114.041906°25.028809°

3.319

11

流洞坑

起点(113.930017°25.037891°)、止点(113.949143°24.991028°

8.138

12

南石水

起点(114.373056°24.954669°)、止点(114.332642°24.927208°

7.433

13

暖田河

起点(114.389695°24.951350°)、止点(114.321684°24.924336°

9.952

14

热水坑

起点(113.920434°25.028668°)、止点(113.925996°25.002652°

3.569

15

善亨水

起点(114.297118°24.881204°)、止点(114.286154°24.915083°

6.542

16

四村水

起点(114.294955°24.953322°)、止点(114.309535°24.925525°

6.588

17

潭坑水

起点(114.355751°24.858556°)、止点(114.326232°24.896373°

7.593

18

铁寨水

起点(114.288492°24.836907°)、止点(114.308259°24.876260°

6.972

19

文路河

起点(114.123254°25.128731°)、止点(114.155298°25.112998°

5.086

20

下山水

起点(113.951905°25.016350°)、止点(113.957102°24.990127°

3.997

21

仙鹅坑

起点(113.916520°25.023034°)、止点(113.923857°24.979814°

6.395

22

小神江

起点(114.051690°25.059121°)、止点(114.045573°25.000674°

11.013

23

新陂河

起点(113.996756°25.068361°)、止点(114.038518°24.999350°

15.01

24

远迳河

起点(114.239075°25.019171°)、止点(114.159732°25.042562°

13.519

25

珠岭下水

起点(113.995713°25.048061°)、止点(114.012063°24.990081°

9.825

26

陈屋水

起点(114.345006°24.900292°)、止点(114.328589°24.903809°

2.335

27

沙排水

起点(114.313289°24.924407°)、止点(114.317771°24.926828°

0.705

28

细溪河

起点(114.200574°24.994489°)、止点(114.190496°24.987009°

1.57

29

老屋溪

起点(114.218510°25.010005°)、止点(114.212824°25.023679°

2.32

30

尖背东灌区渠道

起点(114.198656°25.053073°)、止点(114.182311°25.057619°

2.003

31

下坪水

起点(114.178625°25.033419°)、止点(114.166034°25.040995°

2.291

32

尖背西灌区

起点(114.154357°25.022339°)、止点(114.169044°25.018507°

2.417

33

过路锻水

起点(114.160325°25.003159°)、止点(114.164919°25.010063°

1.542

34

高粱头水

起点(114.132151°25.032989°)、止点(114.129784°25.023491°

1.426

35

蔡屋水

起点(114.093382°25.030244°)、止点(114.099400°25.015585°

2.449

36

东灌渠1

起点(114.191635°25.023437°)、止点(114.171456°25.019519°

3.573

37

尖背中灌区渠道(东灌渠)

起点(114.174797°25.041068°)、止点(114.185397°25.025206°

4.129

38

佛子高溪

起点(114.057905°25.104909°)、止点(114.045541°25.095849°

2.825

39

斜潭溪

起点(114.099014°24.976720°)、止点(114.085277°24.990125°

2.583

40

跃进水

起点(113.954861°24.958976°)、止点(113.959466°24.979960°

2.909

41

西灌渠

起点(114.209681°25.042792°)、止点(114.169044°25.018507°

6.772

42

东灌渠

起点(114.186823°25.041675°)、止点(114.203788°25.036728°

2.746

43

猴哥喝水

起点(113.975265°24.946917°)、止点(113.975940°24.983635°

6.545

44

潺水

起点(114.156915°25.015957°)、止点(114.132497°25.010927°

3.416

45

庙门水

起点(114.237924°25.024589°)、止点(114.229299°25.055657°

4.43

46

北京排溪

起点(114.111813°24.975007°)、止点(114.082078°24.990939°

4.232

47

清水

起点(114.081216°25.019044°)、止点(114.070350°25.011880°

1.982

48

坪石水

起点(114.110738°25.046162°)、止点(114.119762°25.006191°

6.19

49

金竹坑

起点(114.100107°25.020285°)、止点(114.111422°25.007875°

2.69

共计

272.72


2水库划界对象一览表

序号

所在地

水库名称

工程规模

水库库容(万m3

一、小(一)型水库共4

1

马市镇涝洲水村

新桥水库

小一型

205

2

马市镇陆源村

河角水库

小一型

23

3

太平镇江口村

乌岭水库

小一型

119

4

沈所镇南方村

流田水库

小一型

162

二、小(二)型水库共23

1

马市镇高水村

黄泥塘水库

小二型

16.6

2

马市镇高水村

冷水坑水库

小二型

60

3

马市镇涝洲水村

连塘水库

小二型

13

4

马市镇堂阁村

大山塘水库

小二型

18

5

马市镇远迳村

灌塘水库

小二型

13.23

6

马市镇远迳村

远迳水库

小二型

50

7

马市镇黄田村

潺坑水库

小二型

64

8

太平镇斜谭村

坳背水库

小二型

11

9

太平镇浈江村

竹子迳水库

小二型

55

10

太平镇水南村

跃进水库

小二型

28.86

11

太平镇水南村

上蛇皮水库

小二型

15

12

太平镇水南村

下蛇皮水库

小二型

14

13

太平镇江口村

三角塘水库

小二型

20

14

太平镇总甫村

鸭麻塘水库

小二型

14

15

太平镇乌石村

狮头岩水库

小二型

15

16

太平镇水南村

大坑山水库

小二型

11.51

17

顿岗镇七北村

吉山水库

小二型

39

18

顿岗镇七北村

后坑水库

小二型

44

19

顿岗镇宝溪村

宝溪水库

小二型

17

20

顿岗镇周所村

清塘水库

小二型

31

21

顿岗镇千净村

切下水库

小二型

24

22

城南镇胆源村

雷公坑水库

小二型

13

23

城南镇东南村

丰坑水库

小二型

18


3水闸划界对象一览表

序号

水闸名称

闸孔数量

水闸类型

工程规模

1

吉山河挡水闸

2

节制闸

小二型

二、管理范围

(一)根据《韶关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结合我县流域面积50平方以下河流的实际情况,本次划界河流基本无堤防,部分河段存在护岸及渠道,因此此次划界原则为:

1.有护岸河道

根据工程级别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历史习惯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一般宜以河道两岸护岸结构外边界起,各向外延伸5m确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2.无护岸河道

穿越城镇、村庄的河段,河道管理范围线按现状河岸线外延不小于3.5m确定。其它情况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或按现状河岸向外延伸不小于10m确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3.其他情况

渠道管理范围为左、右外边坡脚线之间的用地。无明显背水侧坡脚的渠道以渠道结构外边界为管理范围边界线。

本次划界涉及库区的河流,库区段管理范围线与水库管理范围相衔接。

(二)根据《广东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引(试行)》,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规定如下:

1.(Ⅰ)型水库

管理范围:工程区以坝肩外延30m,以坝脚外延30m确定管理范围。库区以水库坝址上游坝顶高程线确定管理范围。生产生活区管理用房以房屋范围线外延30m确定管理范围。

保护范围:工程区以管理范围线外延50m确定保护范围。库区水库坝址上游坝顶高程线至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之间的土地确定保护范围。生产生活区管理用房以房屋范围线外延50m确定保护范围。

2.(Ⅱ)型水库

管理范围:工程区以坝肩外延20m,以坝脚外延20m确定管理范围。库区以水库坝址上游坝顶高程线确定管理范围。生产生活区管理用房以房屋范围线外延20m确定管理范围。

保护范围:工程区以管理范围线外延50m确定保护范围。库区水库坝址上游坝顶高程线至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之间的土地确定保护范围。生产生活区管理用房以房屋范围线外延50m确定保护范围。

(三)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指引(试行)》,小二型水闸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规定如下:

管理范围:水闸工程区的主体建筑物外延10m确定管理范围。

保护范围:水闸工程区的主体建筑物外延50m确定保护范围。

三、划及界桩布设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韶关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结合河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始兴县2022年度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按照《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指引(试行)》和《广东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引(试行)》,结合水库、水闸实际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新桥水库等27宗水库及吉山河挡水闸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成果。

根据《广东省河湖及水利工程界桩、标示牌技术标准》(粤水建管函〔20161292号)文件要求,结合新桥水库等27宗水库及吉山河挡水闸管理范围线的实际情况,形成新桥水库等27宗水库及吉山河挡水闸界桩布设成果。

四、管理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1.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2.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3.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4.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四)根据《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1.建设房屋等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2.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3.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

4.设置拦河渔具;

5.弃置、堆放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和其他阻碍行洪或者污染水体的物体;

6.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五)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在通航水域的,应当征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需要占用土地的,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依法办理用地、开工手续;工程施工应当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竣工验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六)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兴建影响水利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围库造地;

3.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矿、葬坟以及在输水渠道或管道上决口、阻水、挖洞等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活动;

4.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废弃物;

5.在江河、水库水域内炸鱼、毒鱼、电鱼和排放污染物;

6.损毁、破坏水利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

7.在坝顶、堤顶、闸坝交通桥行驶履带拖拉机、硬轮车及超重车辆,在没有路面的坝顶、堤顶雨后行驶机动车辆;

8.在堤坝、渠道上垦植、铲草、破坏或砍伐防护林;

9.其他有碍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行为。

(七)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危及水利工程安全及污染水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陡坡开荒、伐木、开矿、堆放或排放污染物等活动。

本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附件:1.始兴县2022年度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2.始兴县新桥水库等27宗水库及吉山河挡水闸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及界桩布设成果                   



始兴县人民政府

                     202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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