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72号),以及《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我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相关要求和条件公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根据韶关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清单及资金分配情况,我县2022年共需培育高素质农民47人,培训项目专项资金13.6159万元。项目培训内容:对学员开展综合素养、专业能力、能力拓展3个模块课程教学;组织学员到2个以上省级电商基地(企业)参观、交流;组织学员到2个以上涉农高校、国家(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生态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或省级认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以上统称实训学习基地)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等。建立培训登记台账;培训时间不少于6天(或者不少于48学时);培训学员满意度≥85%。
二、申报条件: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机构要符合以下条件:
1、已列入中组部、农业农村部或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2、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3、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5、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其他要求:被遴选出的培训机构不得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等违规行为,如发现培育机构出现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等违规行为,则取消当年培育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任务。
三、申报材料
1、培训机构的书面申请书;
2、材料内容:包括培训机构简介、目标任务、培训师资情况、培训教材的选定、培训课程设置、培训时间与课时安排、培育进度安排、培育资金使用计划或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学员解决方案、认定管理、延伸服务、档案整理、验收考核、财务审计等内容;
3、与高校、电商基地、实训基地合作情况材料,培训全过程安全保障措施、财务管理情况等;
4、独立法人相关证明、培训资质证明、师资力量、教学和实训场地证明、主要教学仪器设备和实训设备清单及证明、同类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遴选和审核程序
(一)项目申报时间为本公告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资料包括:申请书、法人证书、培训资质、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等),提供近3年从事培训工作的业绩,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将相关资料一式4份邮寄到始兴县农业农村局。
(二)专家评审与结果公示。由始兴县农业农村局在本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3人组成专家评审组,以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机构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最后经局班子开会讨论确定为始兴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并报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邮寄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太平镇红旗西路50号(始兴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与市场信息股)。
联系人:徐晓芬 朱广菊 电话:0751-3331979
始兴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