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浈江江口电厂至总甫段右岸河道管理范围优化调整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韶关市河道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我组织开展了浈江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并将相关成果于20191215日向公众公告。由于浈江江口电厂至总甫段右岸计划兴建堤防,根据相关规定,应对其河道管理范围进行优化调整,现将该段河道调整后的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进行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优化调整范围

浈江江口电厂至总甫段右岸,河段长1.31km

二、划界原则

由于浈江江口电厂至总甫右岸属于城市规划区内,因此对于无堤防但有规划要求的河段,按照规划堤防断面的堤身结构外边线确定基准线,基准线外延6m作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三、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结合河道拟建堤防情况,绘制了浈江江口电厂至总甫段右岸河道管理范围优化调整成果有关节点坐标请到始兴县水务局实名查阅。

四、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始兴县水务局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始兴县水务局河湖管理股

联系人:曾浩珲

联系电话:3333508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ssxhzb@126.com


浈江江口电厂至总甫段右岸河道管理范围优化调整平面布置图


始兴县水务局

202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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